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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Vi PARK停車場<環山路停車場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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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Vi PARK停車場<西康地下停車場>

鄰近西湖國中、捷運西湖站、德明財經科技大學、西康二號公園

ViVi PARK停車場<文湖路>

文湖國小、美麗華百貨、來來豆漿店、捷運劍南路站



ViVi PARK停車場<中央北路停車場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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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Vi PARK停車場<關渡醫院旁停車場>

鄰近關渡醫院、關渡水岸自然公園、關渡碼頭

ViVi PARK停車場<關渡水岸自然公園/關渡宮>

鄰近關渡宮、關渡水岸自然公園、關渡碼頭

ViVi PARK停車場<明德路>

鄰近捷運石牌站、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校本部

ViVi PARK停車場<行義路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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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Vi PARK停車場<公館路>

鄰近捷運唭哩岸站、陽明大學、立農國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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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近天母公園

?ViVi PARK停車場<光復南路>

鄰近京華城、小巨蛋、松山文創園區、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

?ViVi PARK停車場<北寧路地下停車場>

鄰近松山運動中心、小巨蛋、城市舞台、台北體育館

?ViVi PARK停車場<信義區廣慈停車場>

鄰近松山奉天宮、林口公園、永春捷運站4號出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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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Vi PARK停車場<中和員山>

中和環球購物中心、海山高工

?ViVi PARK停車場<中和興南夜市>

捷運南勢角站、興南夜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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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運江子翠站、江翠國中、新北市議會、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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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姓男子十六年前春節出遊,遭王姓男子持刀劃傷手,搶走裝著八萬多元的包包。陳今年因案到宜蘭監獄服刑時「巧遇」王,認出他後寫信舉發。檢察官偵訊時,王坦承犯案,獄友也證稱王曾在獄中談論此案,王被依強盜罪嫌起訴。

檢方起訴指出,二○○○年農曆大年初一,陳開車出遊在北宜公路拋錨,下車打開引擎蓋,加水降溫之際,當年十九歲的王男趁機偷走陳放在車內副駕駛座的包包,內有現金八萬六千多元及金項鍊、證件等。陳發現包包被偷,上前追捕;王見事跡敗露由偷變搶,拿刀揮舞,劃傷陳的手後逃逸。

事隔十六年,陳因案被判刑,今年元宵節過後到宜蘭監獄服刑,沒想到當年搶走他包包的王也在監服刑,兩人在監獄狹路相逢。

王行搶時剛成年,現在已要步入壯年,但陳仍認出王是當年搶走他包包,並劃傷他的年輕人;又得知王曾向獄友提及犯下此案,便在獄中寫信向宜蘭地檢署舉發。

檢察官偵訊時,王坦承十六年前犯案由偷變搶,王的獄友證詞也大致相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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